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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報期間:99年9月1日起至99年9月26日止。(上午8:00至下午4:30,逢假日休息)
二、補申報日期:99年9月27日至99年10月6日止。(上午8:00至下午4:30,逢假日休息)
三、所需準備資料:
(一)戶口名簿正本。
(二)最新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375租約正本。
(三)戶長的新竹市農會存摺、印章。
(四)代耕者除了上述三項資料外另須具備:
* 代耕人及委託人之印章。
* 委託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
四、辦理地點:本會供銷部【新竹市中山路五九八號】。
電話:03-5386143-524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如逾補申報期限者,依農糧署規定本會將不受理申報。
(二)請據實申報種稻面積及報繳公糧,若有申報不實,除依規定取消該筆農地本期申報外,另懲處一期不得申報公糧收購及獎勵與直接給付之資格,並將收回其溢繳公糧稻穀之價差及包袋補助費。
農地資料異動注意事項
凡有遇到下列情形時,亦需準備下列資料前來本會辦理異動變更:
一、需要辦理異動變更之情形:
(一)土地繼承或買賣(土地所有權人變更)。
(二)戶長異動。
(三)住址遷移。
二、 所需準備資料:
(一)戶口名簿正本。
(二)最新土地所有權狀正本或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375租約正本,及所有權移轉契約書正本。
(三)戶長的新竹市農會存摺、印章。
(四)代耕者除了上述三項資料外另須具備:
* 代耕人及委託人之印章。
* 委託人戶口名簿或身分證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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